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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如此筹划不可取,税务风险你清楚吗

来源: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8/6/25 16:57:20

案例

笔者在以某商品零售为主的A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管理费用账户每隔一两个月就有一次数量不等的烟酒柜烟酒报损,金额在1万元左右,多一笔是春节前,报损金额达4万多元,全年累计约10万元,每次报损的烟酒基本上都是相同的两三个品牌,但会计处理上较规范,记账凭证都附有报损原因说明、实物清单和审批手续,经办、保管、证明及审批等各类签字一应俱全,每次报损除了金额和日期不同外,其他内容,包括附件种类、格式、原因说明和签字人员等都相同,且报损时间呈明显的规律性。笔者总觉疑惑,遂向A公司财务处处长提出两点疑问:一是公司经营多种品牌烟酒,为什么每次发生损耗的总是这两三个品种?二是为什么每次报损额都在1万元左右?春节前的报损金额却上升到平时的4倍?该处长解释道,都是正常损耗,且销量大的损耗自然就大,春节前报损多是因为年终盘点。其解释似乎合情合理,但仍不能让笔者打消疑虑。


为了摸清情况,笔者决定实地考察,终从该公司商场部营业员处获得实情。原来,A公司平时用烟酒对外送礼或招待客人时,总是先从烟酒柜上领用并由经办人员签单,烟酒柜负责人等签单累计达到1万元左右就办理报损手续。至此,笔者的疑点终于得到印证。


事后,财务处处长解释说,由于公司经常搞各种折扣折让的促销活动,使得实际销售毛利很低,但增值税税负仍很高,为了降低税负,于是采用了税务顾问给出的上述筹划方案。



分析


一是纳税筹划不能冒风险,不能“小儿科”。很显然,A公司的纳税筹划即便成功,由于其报损总额是10万元,其实际可以实现的节税金额也很小,更何况该报损行为属于弄虚作假,本质上属于偷税,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所以,这种筹划不仅是“小儿科”,而且是大风险,不能提倡。


二是不能盲目听信税务顾问。A公司节税心切,对税务顾问的意见不甄别。实际上,依笔者所见,没有哪位税务顾问的意见全对。事实上,对一些涉税问题的判断有时不同的税务机关、同一税务机关不同的税务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更何况是税务顾问。


A公司如何做好纳税筹划


由于A公司经常搞各种折扣折让促销活动使得销售毛利偏低,正常情况下,A公司增值税税负也应相应下降,但如果仍然很高,说明A公司对折扣折让方面的涉税业务和会计处理可能存在问题,需要检查其对涉税处理的正确性、规范性和技巧性。


例如,如果A公司实行的是现金类折扣,则需要检查是否已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这样可以按照扣减折扣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缴增值税,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如果是实物折扣,A公司则应该将实物折扣改为折扣销售,如买二赠一,在开具发票时按三件商品填写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另一行用红字开具一件商品的折扣额,这样,计税销售额就是扣除折扣额后的金额,从而可以少缴税款。

来源/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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